关于2018/2019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年度评审的通知
On 2019-04-17根据中国教育部规定,凡在华学习期限超过一学年以上的同学,或原定学习期限结束后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奖学金生均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参评学生范围:
1. 2019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2. 原计划2019年7月毕业,但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学生;
3. 上年度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
以上学生可以在留学生办公室(京师大厦9910房间)领取《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或自行在留学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电子表格请不要变更表格格式。
请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表格交至留学生办公室前台。无故不参加年度评审的同学将被中止下一学年奖学金资格。
请注意:此前已提交本年度评审表的同学,无需再次提交。
留学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