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申请

留学生实习

留学生专业实习

留学生的专业实习应根据教学计划进行。实习前应提出实习申请,说明实习时间、地点、内容和目的,请导师(老师)签署意见,有所在院(系、所)盖章,于实习前两周交留学生办公室审批。实习费用应与中国学生实习费用相等,超出标准部分由留学生本人负担。学校规定不实习的专业和学科,不批准实习。留学生到中国非对外开放地区实习,须向公安部门申请,未得到批准,不得进行实习。

留学生校内实习

自2014年起,留学生办公室为注册在校的留学生提供校内实习的岗位,岗位分为助教和助管两个类别。实习要求留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同,实习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评估意见。留学生办公室按照实习学生的岗位类别,提供实习补贴,标准为助教2000元/月;助管1200元/月/本科生,1600元/月/硕士,2000元/月/博士。目前,留学生校内实习人数已累计74人。2015年秋季学期,留学生校内实习单位与岗位人数如下图。校内单位如何申请留学生校内实习岗位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校内实习管理办法》。留学生申请校内实习,请与实习单位联系。

2015年秋季学期留学生校内实习单位与岗位数
实习单位
助管(岗位数)
助教(岗位数)
联系方式
留学生办公室
6
 
58807986
图书馆
1
 
58802934
教育学部
3
3
58804610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1
1
58802845
环境学院
1
1
58800151
法学院
1
1
58805168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1
58807489

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校内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校内实习岗位申请表
附件2:留学生校内实习岗位说明书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校内实习岗位工作协议书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校内实习岗位聘用学生名单
附件5:留学生校内实习实习报告
附件6:留学生校内实习酬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