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优秀学历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On 2017-09-25
关于“2016-2017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优秀学历生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外国留学生,北京师范大学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优秀学历生奖学金”。“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优秀学历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此项目在本校的评审和管理工作。2016-2017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优秀学历生奖学金”申请事宜具体如下:
类别 |
等级 |
名额(人) |
奖学金生标准(元人民币) |
自费生标准(元人民币)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 (自费) |
4000 |
10000 |
3(奖学金) |
||||
二等奖 |
1(自费) |
2000 |
6000 |
|
8(奖学金) |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奖 |
1(自费) |
3400 |
10000 |
4(奖学金) |
||||
二等奖 |
2 (自费) |
1700 |
6000 |
|
16(奖学金) |
||||
本科生 |
一等奖 |
8(自费) |
2800 |
6000 |
4(奖学金) |
||||
二等奖 |
15(自费) |
1400 |
4000 |
|
8(奖学金) |
注:“奖学金生”指获得由中国政府、孔子学院总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师范大学或其它组织及机构提供的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各类奖学金的学生。该类学生均按“奖学金生”参加评选并按“奖学金生”标准获取奖学金。
二、申请人资格
已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学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习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在校留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北京师范大学校规,学习努力、积极向上、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对华友好;
2. 本科生: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按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读,成绩优秀,无缺考课程,每门功课不低于70分;
研究生: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按本专业教学计划修读,成绩优秀,每门课不低于75分,专业学术成果突出;
3. 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热心社会服务,为国家、社会、学校做出贡献;
注:延期毕业的学生,不能申请该项奖学金。
三、申请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三 8:00-11:30 14:00-17:30),向留学生办公室(京师大厦9910)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优秀学历生奖学金申请表》;
注:申请者只需完成“学生基本情况”、“本人自述”等内容及“导师或班主任评语”
2. 《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若有请提交)
3. 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的《有效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已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其中期刊论文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页与论文首页复印件并请完成《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
注: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均应在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期间取得,并且单位署名为北京师范大学。
五、获奖通知:2017年11月30日前在留学生办公室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