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护照及签证种类可以在华学习?
留学生来华学习必须持普通护照,以下两类签证允许你在华学习:
1、“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天)学习的人员。
“X1”字签证,签证有效期为入境之日+30天,必须在入境后30天内申请办理学习类居留证件,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居留。
2、“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足180天)学习的人员。
在境外中国使馆申请的“X2”字签证,签证有效期为入境之日+“入境后可停留”的天数(这个天数可能是30天、60天等),可使用的入境次数为“次数”后面的数字。
在中国境内申请的“X2”字签证,签证有效期为签证页上注明的“有效期至”日期或备注中注明的“准予停留”日期,可使用的入境次数为“入境次数”后面的数字。
二、怎样申请并办理签证、居留证件?
留学生办理签证和居留证件的程序和其他外国人的申请程序略有不同。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规定,留学生办理签证需要首先前往留学生办公室申请,通过签证办理机构北京商联国际商务服务公司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学生个人信息,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签证申请表。
办理签证延长或申请居留证件有以下两种方式:
1、 “商联”代办:
(1)请至少提前一天,登录https://bnuiso.com/mobile#/,或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
(2)持申请材料(见“三、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材料”),在留学生办公室申请《签证记录单》;
(3)向“商联”提交申请材料,交纳签证费及代办费,取得“商联”出具的收据;
(4)11-18工作日后领取护照(具体领取时间以“商联”的书面通知为准);
(5)领取护照后24小时内到公寓前台或辖地派出所更新住宿登记表;
特别说明:代办的签证各项事宜由“商联”负责解释。
2、 自办:
(1)请至少提前一天,登录https://bnuiso.com/mobile#/,或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
(2)持申请材料(见“三、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材料”),在留学生办公室申请《签证记录单》;
(3)2个工作日后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具体领取时间以留学生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4)持《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及其他签证申请材料,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提交申请材料,取得《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
(5)按照《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上指定的日期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纳签证费、领取护照;
(6)领取护照后24小时内到公寓前台或辖地派出所更新住宿登记表;
(7)领取护照后72小时内到学校留学生办公室登记新的签证信息。
特别说明:自办签证的各项事宜由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三、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材料
1、居留许可
学习类居留证件的签证有效期为签证页上注明的“有效期至”日期,可使用的入境次数为多次。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居留证件申请的受理期限为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普通护照;
(2)1张白色背景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在有效期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首次申请需《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
(5)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应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购买保险证明
2、“X2”签证
“X2”签证到期后可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的入境签证。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申请。签证申请的受理期限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普通护照;
(2)1张白色背景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在有效期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首次申请需《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1表);
(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6)购买保险证明
四、签证和居留证件注销
当留学生发生停学、休学、保留学籍、转学、退学等学籍变更时,一定要要注销由北京师范大学申请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证件,变更为有效期为1个月以内的停留签证,否则学校不予批准学籍变更,并将此情况汇报至公安机关。
怎样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答:如果住在校内公寓或校外的宾馆,你可以持护照到所住公寓的服务台开具《临时住宿登记表》。
如果你租住民房,需提交管辖地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该《登记表》需在入住24小时内,户主携带户口簿、留学生本人携带护照共同到管辖地派出所登记办理。住在校外但不能提供合法住宿证明的同学,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总队将不予办理任何有关签证的手续。
每次你离开中国再次入境后,都需要到派出所办理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搬家或原有《临时住宿登记表》已到期,需在3日内向留学生办公室出示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并于10日内到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住址变更手续。签证延长或更新后,需在24小时内办理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否则将被处罚。需要特别的是注意,留学生更换护照、签证或者变更住址,都必须在10日之内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否则将会被视为非法居留。
五、护照遗失
留学生发现并确认护照遗失后,必须马上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1、发现护照丢失后迅速报警,在护照丢失处的派出所开具财物丢失证明;
2、到留学生办公室开具在学证明及护照丢失情况说明文;
3、到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总队开具护照丢失证明
4、到本国驻中国的使领馆补办一本新的护照;
5、拿到新护照后,领取《临时住宿登记表》;
6、在取得新护照的10日内持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1张两寸照片、签证费到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新的签证。
7、 取得新的签证7日内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并持护照、《临时住宿登记表》到留学生办公室更新登记。
六、护照更换
换领新护照的同学,应及时持新、旧两本护照申请新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在新护照签发7日内到留学生办公室申请变更,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护照变更手续,否则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