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一带一路”孔子学院奖学金在华优秀留学生项目的通知
On 2017-11-22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在华优秀留学生项目,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条件
1.我校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自费全日制学历生(本科或硕士生)。
2.二年级及以上。
3.文、史、哲、经济、法律、教育、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
4.出勤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强学习和研究能力(提供上学期学习成绩证明)。
5.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6.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7.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8.具有HSK成绩。
9.未享受其他奖学金。
10.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二、申报流程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于2017年12月5日前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报名并打印申请表,连同上学期学习成绩单交至留学生办公室(京师大厦991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注:在线申请时,推荐单位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联系电话填写58806958)
2.学校遴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并向孔子学院总部上报人选。
3.经孔子学院总部评审,择优录取。
4.孔子学院总部向学校发布获奖者名单。
三、资助标准
提供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奖学金支持(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生活费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奖学金生。本科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研究生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月。
四、留学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58806958 / 58807986
Email:cis@bnu.edu.cn
留学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阿尔巴尼亚、阿富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阿塞拜疆、埃及、爱沙尼亚、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巴林、白俄罗斯、保加利亚、波兰、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不丹、东帝汶、俄罗斯联邦、菲律宾、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黑山、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捷克、卡塔尔、科威特、克罗地亚、拉脱维亚、老挝、黎巴嫩、立陶宛、罗马尼亚、马尔代夫、马来西亚、马其顿、蒙古、孟加拉国、缅甸、摩尔多瓦、尼泊尔、塞尔维亚、沙特阿拉伯、斯里兰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塔吉克斯坦、泰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文莱、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新加坡、匈牙利、叙利亚、亚美尼亚、也门、伊拉克、伊朗、以色列、印度、印度尼西亚、约旦、越南、埃塞俄比亚、韩国、南非、新西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