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通知
On 2022-04-25一、 申请条件
申请延期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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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计划2022年7月或2023年1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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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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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派遣国列入2022/2023年度奖学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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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
注意:学生学习期限内,奖学金期限最多延长一年。
二、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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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文简称“系统”)中完成年度评审的自评部分(此模块仍在完善,请先办理其他事项,耐心等待后续通知):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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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前未办理校内延长学习期限手续的学生,应填写《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研究生学籍变动表》。填写完成后将表格尽快交由导师及院系进行审批。如已办理过则无需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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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北京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之前,通过上述系统,在“博士生延期申请”模块中按要求进行填报,并对申请信息加以关注。
注:系统逾期关闭后,将无法再受理任何申报,请同学们务必注意填报时间。
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isp@bnu.edu.cn咨询。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研究生学籍变动表》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留学生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