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通知
On 2025-04-14一、 申请条件
申请延期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原计划2025年7月或2026年1月毕业;
(2) 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3) 未被派遣国列入2025/2026年度奖学金计划;
(4) 已通过本次奖学金年度评审(另见通知);
(5) 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
注意: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对已办理过延期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 申请流程
1. 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之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文简称“系统”)中完成年度评审的自评部分:
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
2. 对于此前未办理校内延长学习期限手续的学生,应填写《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研究生学籍变动表》。填写完成后将表格尽快交由导师及培养单位进行审批。如已办理过则无需重复办理。
3. 学生在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之前,通过系统在“博士生延期申请”模块中按要求进行填报,并对申请信息加以关注。
注:系统逾期关闭后,将无法再受理任何申报,请同学们务必注意填报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