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签证延长或申请居留证件有以下两种方式:
1、自办:
(1)准备申请材料(见“三、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材料”);
(2)自行在线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并预约办理时间;按要求填写打印完毕后,到留学生办公室加盖公章;
(3)持盖章后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及其他签证申请材料,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提交申请材料,取得《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
(4)按照《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回执》上指定的日期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交纳签证费、领取护照;
(6)领取护照后24小时内到公寓前台或辖地派出所更新住宿登记表;
(7)领取护照后72小时内到学校留学生办公室登记新的签证信息。
特别说明:自办签证的各项事宜由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负责解释。
2、 “商联”代办(每周二、三、五下午):
(1)持申请材料(见“三、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材料”),在留学生办公室申请《签证记录单》;
(2)向“商联”提交申请材料,交纳签证费及代办费,取得“商联”出具的收据;
(3)11-18工作日后领取护照(具体领取时间以“商联”的书面通知为准);
(4)领取护照后24小时内到公寓前台或辖地派出所更新住宿登记表;
特别说明:代办的签证各项事宜由“商联”负责解释。
二、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所需材料
1、居留许可
学习类居留证件的签证有效期为签证页上注明的“有效期至”日期,可使用的入境次数为多次。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居留证件申请的受理期限为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普通护照;
(2)1张白色背景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在有效期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首次申请需《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
(5)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应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购买保险证明
2、“X2”签证
“X2”签证到期后可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的入境签证。签证换发的停留期限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在签证注明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申请。签证申请的受理期限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普通护照;
(2)1张白色背景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3)在有效期内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4)首次申请需《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1表);
(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6)购买保险证明
三、非法居留的处罚
请时刻关注自己签证或居留证件的有效期,不明白自己签证有效期的同学请务必持护照到留学生办公室请老师解释说明。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无住宿登记或住宿登记过期,都视为非法居留。如果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会受到最低每日500元、最高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要求离开中国。